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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日期:2014年11月0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年龄,对于实足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入党申请人,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2.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申请入党的决心等。

3.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填写《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

二、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考察

1.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报学院党委备案,备案材料副本报校党委组织部。填写《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山西师范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2.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积极分子需参加集中培训并参加党校培训结业考试,取得合格证。填写《党校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培养联系人负责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按季度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每半年记录一次支部培养教育情况。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熟的条件:

1)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从确定积极分子日期算起)。研究生在攻读研究生之前未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集中培训和支部培养的,培养时间要适当延长(至少一年半)。

2)政治审查合格。

3)经考察,本人基本具备了预备党员条件。具体要求是:

①对党认识明确。

②入党动机端正。

③工作、学习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上年度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在前1/3,体育达标,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至少受过一次学校或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研究生须符合当年“研究生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

④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培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

3.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

4.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和要求:

1)党支部大会提名。党支部按1:1.5的差额比例提出建议人选,经党员大会讨论,多数党员同意,按不少于1:1.2的差额比例确定发展对象的提名人选(本科生第八学期、研究生第六学期原则上不发展入党)。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方式一般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填写《党的发展对象提名人选民主测评表》)民主评议结果满分为100分。

对于教职工,其中领导班子成员评议占20%,全体教职工评议占40%,部分学生代表评议占40%。

对于本科生,其中所在班级全体学生评议占50%,任课教师评议占10%,政治辅导员评议占20%,院学工组评议占10%,其他师生评议占10%。

对于研究生,其中所在班级全体学生评议占40%,研究生导师评议占20%,院学工组及政治辅导员评议占20%,其他方面的师生代表评议占20%。

3)党支部大会确定发展对象

在征求院党委意见后,党支部按照1:1比例提出发展对象建议名单,经党员大会讨论,多数党员同意后,确定发展对象,报院党委预审(填写《山西师范大学发展学生党员预审表》、《党的发展对象备案表》)。发展对象的民主评议成绩应在80分以上。

4)发展对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

四、 预备党员的接收

1.校党委组织部和学院党委对拟审查同意的发展对象在学校和学院公示(《拟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公示表》学校、学院两种表格),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院党委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审查结果(《关于XX党支部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审查结果的通知》),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3.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①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②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支部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接收预备党员票决计票情况报告单》)。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和个人自传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5. 院党委指派党委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院党委汇报。

院党委可履行发展学生党员的审批权。院党委不能审批发展教职工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6.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7.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校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填写《发展党员审批表》、及时更新《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院党委组织进行。

2.预备党员预备期考察(每季度、半年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3.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要将其预备期表现公示(填写《拟转正预备党员公示表》学校、学院两种表格),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拟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有关情况,应在支部大会研究前与校党委组织部沟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5.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填写《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预备党员转正票决计票情况报告单》);报上级党委审批(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表》,及时更新《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

6.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并填入《入党志愿书》。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7.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原所在党组织应将《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填写到转出当季。

8.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交校党委组织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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