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团工作 > 院团委学生会 > 正文

团委学生会制度

日期:2015年02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主席团例会制度

1、主席团例会定于每周星期一中午12:30由主席召集主席团成员召开。

2、会议由主席主持,交流信息讨论,安排本周的工作任务。

3、主席因事不能到会,则需要委托一位副主席召集主席团成员开会,会后须向主席汇报开会内容。

4、重大工作、活动决策,应通过会议讨论决定,并由主席负责向学校党委和指导老师请示批准。

5、如有特殊情况应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主席团会议。

6、办公室部长负责会议记录。

部长例会制度

1、部长例会定于每周周日晚19:00在院学生会办公室召开,若有特殊情况需作出调整的,由主席团另行决定。工作期间视工作需要可另行不定期召开部长例会。

2、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到会的,当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部请假。否则根据相应制度进行处理。

3、参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提前十分钟到场,并自觉到签到处签到。

4、部长例会由团委和主席团主持,根据会议议程听取各部部长汇报上一周的工作情况,布置本周工作任务,并由主管副主席对主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作出指导。

5、部长例会过程中,与会者可对院学生会各方面工作进行讨论,最终由主席团决议。

6、会前征得办公室部同意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可安排本部门委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干部对会议所讨论的问题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

7、办公室部负责考勤工作,并作会议记录。

会议要求

1、会前各部应做好相应的准备材料,对会上讨论和安排的工作做好详细的记录;会议结束后,须向部内做出具体的工作安排。

2、会前与会人员必须将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调至关闭或静音状态,会议中严禁接听电话。

3、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应主动收拾会场,保持会场整洁。

部门例会制度

1、部门例会出席人员为该部门正副部长、委员。

2、会议每一周召开一次,时间、地点由主席团确定,并邀请主管副主席出席,同时报办公室部,由办公室部安排人做会议记录。

3、会议目的是对部门内部工作进行总结,布置近期工作任务。

4、有外围机构的部门(如实践与就业部),由部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外围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听取外围机构负责人汇报阶段性工作情况。

5、部门例会及外围机构会议之后,部长应向主管副主席汇报会议情况。

6、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提前十分钟到场,并自觉到签到处签到。

7、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向部长请假,否则一概以缺席处理。

8、办公室部负责考勤,并做会议记录。

部门扩大会议制度

1、部门扩大会议出席人员为院学生会职能部门主管副主席、正副部长、委员、办公室部记录人员及院学生会对口部门负责人。

2、会议时间、地点由院学生会职能部门决定,并邀请主管副主席出席,同时报办公室部,由办公室部安排人做会议记录。

3、会议由院学生会职能部门部长主持,商讨本系统的工作活动计划;听取各部门负责人汇报阶段性工作情况,布置接下来的工作任务。

4、会议结束后,院学生会职能部门部长应向主管主席汇报会议情况。

5、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提前十分钟到场,并自觉到签到处签名。

6、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指定其他成员代为出席。

7、办公室部负责考勤,并做会议记录。

值班制度

1、院学生会日常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8:00值班地点为院学生会办公室。

2、各部门干部按规定依时值班,值班人员打扫办公室,保持环境整洁,并负责收取、整理信件和报纸,礼貌接待来访人员,遇到职权内无法处理的事情应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3、办公期间进入办公室的学生干部应穿着整齐。日常办公时间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从事与院学生会事务无关的活动。

4、各值班部门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值班,如因课程问题不能出席值班,应在开学两周内将课程表上交办公室说明情况以便秘书部做好值班人员调配,如因临时变动不能出席值班,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办公室请假,或口头请假过后补交假条(此种请假形式只适用于紧急情况)。

5、值班干部可以利用办公区域进行工作及其他信息的交流,以加强沟通联系。

6、办公室的一切财物归校学生会所有,出入人员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办公室财物不得外借(主席签字同意的除外)。

7、最后离开办公室的院学生会干部应关好电灯,拔电器插头,并关好门窗。

8、违反上述制度者,由办公室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在例会上作出批评并责令其在例会上作出检讨。

9、以上各项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干部选拔制度

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桥梁纽带。多年来,我院学生会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团委的指导下,带领广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他们的工作为学校的稳定发展,为青年学生全面成长成才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生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学生会传统的用人和管理模式存在的弊端在新的形式下日益凸显,为了让学生会进一步适应新的形势,总结我校学生会换届选举经验和结合学生会现有状况,根据校党委指示精神,决定在学生会的用人和管理上做突破性的尝试,具体选拔办法如下:

一、院学生会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关心时事政治和校内大事,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政策形势报告及政治学习。

2、道德品质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校园安定团结的正常秩序;为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乐于助人,热爱劳动和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校无违纪。

3、科学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和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成绩优良,课程无补考门次。

4、身体心理素质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体育成绩良好,心理健康,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5、综合素质要求: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楚,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方法恰当,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工作、学习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兴趣爱好广泛,特长突出,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交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

二、选拔办法

1、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选拔条件及办法:

(1)、必须是院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包括副部长,以下同)职务;

(2)、选拔采取荐、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①荐:由个人自荐、院系推荐和院学生会提名三种方式进行报名,并填写表格后上交学生会。

②考:院团委学生会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对参加选拔的学生进行综合知识测试,然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院团委学生会综合个人意愿和岗位情况最后决定各岗位初选人员名单;

③评:进入初选的同学进行公开演讲答辩,并由现场评委根据个人表现评选出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的人选

④由院团委确定各岗位的最后人选。

2、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选拔条件及办法:

(1)、学生会各部门的部长原则上是从学生会各部副部长以上人员进行选拔;但各社团或各班对本班优秀的学生进行提名推荐。

(2)、选拔以荐、评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①荐:由个人自荐、院系推荐和院学生会提名三种方式进行报名,并填写表格后上交学生会。

②考:院团委学生会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对参加选拔的学生进行综合知识测试,然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院团委学生会综合个人意愿和岗位情况最后决定各岗位初选人员名单;(具体考试内容及相关细节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③评:进入初选的同学进行公开演讲答辩,并由现场评委根据个人表现评选出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及副部长的人选。

④由院团委确定各岗位的最后人选。

考核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团委、学生会干部的纪律意识,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确保团委、学生会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音乐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起评分90分;

3、由纪检部建立各部门各成员纪检档案,以示公平、公正、公开。

二、考核时间

每月一次,学期期末进行总评。

三、考核对象

团委委员、学生会干部、干事。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针对团委委员、学生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现,考核由纪检部考核,由团委考评、学生会考评、各部学生评议三部分组成。

1、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行为规范表率。主要看其在开展各项工作中是否拥护和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当前时事,关心国家前途命运,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是否带头做到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带头发扬社会公德,在行动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能:考核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其是否熟悉本部门的业务,是否具备与现职相适应的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否能在工作中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共同进步。此外,还要看其理论政策水平,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以工作效果的优势。

3、勤:考核工作态度、事业心和工作、会议出勤情况。主要是看其是否热爱工作,刻苦钻研本部门业务,是否能深入基层,广泛了解广大同学思想动态和呼声,为广大同学服务。是否能重视上级布置的工作,并积极开展工作,按时按量的完成,准时、认真的参加各项会议。

4、绩:考核工作成绩和成效。主要看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和自我创新能力的情况,看其通过工作在院系学生工作中做出的成绩。

五、工作考评制

1、一票否定制:

(1)、违反校规校纪.

(2)、酗酒打架,严重影响团委学生会形象.

(3)、对检举者或纪检人员进行恐吓、威胁者情节严重者.

(4)、学会组织的任何活动中,以任何理由徇私,情节严重者

2、扣分制度:

(1)、例会:迟到者减5分/次,无故不到者减10分/次。

(2)、值班:迟到者减2分/次,无故不到者减4分/次。

(3)、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休假除外)减10分/次。

(4)、大会、部长例会布置的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减5分/次

(5)、受校、院点名批评者视情节严重扣分。

(6)、活动中无故迟到者,扣5分;无故早退视为缺勤,扣10分,部长加倍。所在部门扣4分;

(7)、点到时早签,代签按缺勤处理,代签者扣2分,被代签者扣4分。

(8)、每学期活动请假累计三次算一次缺席。三次缺席者经大会讨论决定去留。

(9)、在值岗(值班)过程中,对工作怠慢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

(10)、没有按照主席团要求,定期召开部门例会进行工作安排的部门,视为怠慢工作,部长扣5分,所在部门扣3分;

(11)、凡学生会成员在办公室内吸烟、酗酒、赌博、游戏或衣履不整者,个人扣5分;

(12)、破坏学生会办公室内公共财物者,应做出相应赔偿,个人扣2分;

3、加分制度:

(1)、日常工作中,每月内会议、活动全勤者加5分.(2次请假内算作为全勤)

(2)、日常工作中,能积极参加学生活动连续累计三次加3分.

(3)、工作热情积极,受领导、老师表扬者一次加1分.

(4)、受到校级表彰者加5分,受到院级表彰者加3分。

(5)、通过自身努力为院争得荣誉者加3分。

(6)、敢于见义勇为,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成绩突出者加3分。

(7)、是党员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加2分。

(8)、荣获校“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者加5分

六、考核结果说明

1、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学生会有关部门应充分重视。

2、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干部聘用、评奖评优的依据。

3、整个考核过程必须做到科学、民主、公开、公平、公正。

4、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条例解释权归团委。

七、附则

1、每学期对学生会干部总评分进行统计,低于60分者开除出学生会;

2、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评奖资格;

3、本细则未尽事宜,视实际情况酌情奖惩;

本制度经音乐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会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太原·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音乐舞蹈综合楼二层  
Tel:0351-2051182
Email:sxnuyy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