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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日期:2015年02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了加强对全院师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大事,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习内容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结合各阶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有关文件,国内外时事政治,以及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等进行讨论学习。

二、学习方法

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原著和讨论相结合,专题辅导和答疑解难相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学习要有针对性,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通过学习确实起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调动积极性,促进工作开展的作用。

三、学习时间

根据学校规定,每月周六上午为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教职工由院党委统一组织学习,学生由各班团支部组织学习。

四、学习纪律及考勤

实行政治理论学习签到制。全体师生要自觉遵守学习时间和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无故旷缺。 在规定时间后10分钟内迟到,给予批评教育,超者按缺勤处理。

五、奖惩

政治理论学习是对教职工和学生思想政治考核一项重要内容。要与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年度考核、学生的德育考评等挂钩。作为晋升职务、职称和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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