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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党务公开制度

日期:2015年02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一、党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根据学院实际,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1.支部成员简况、职责分工、联系点和党员责任区;

2.中心工作方面: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三会一课”等工作制度及落实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4.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党员发展前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和发展工作程序等有关内容;

5.党员奖惩情况;

6.党费收缴情况;

7.党建工作创特色情况;

8.精神文明建设、队伍思想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等计划安排和落实情况;

9.党员教育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

10.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群体向支部和党员反映的意见、建议落实、反馈情况。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形式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从实际效果出发,针对不同的内容确定公开的形式和范围。适合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谈话活动、回复函询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主要采取党务公开栏、校园网站、党建网页等形式进行公开。

1.公开栏。与院务公开栏有机结合,主要公布对外公开的党务事项,方便群众了解监督。

2.会议、文件。适宜党内公开的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党员群体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意见征求会等以会议形式公开;也可通过文件、简报、动态、公告等文字载体公开。

3.媒体。公开涉及范围广,时效性强,需社会周知的事项。

4.党务公开意见箱。与学校已设置的意见建议征求箱合用,定期开启,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5.党员活动室。展示党内文件、通报、简报、制度等供全体党员随时查阅。

6.其它形式。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审核环节,每项党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由党总支审核,特别重大的报经上级党委审核把关。二是预公开环节,在决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听取群众意见后,予以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三是正式公开环节,将已经审核过的公开内容按规定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四是反馈环节,公开期间,落实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党务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与阶段公开相结合。有关规章制度要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的问题,要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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