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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宿舍长职责及考核办法

日期:2015年02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宿舍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宿舍长的桥梁和标杆作用,进而增进对学生的心理、安全的关心和关注,带动寝室同学守秩序、守时间、重纪律、爱整洁等良好习惯的养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宿舍长职责

(一)文明卫生管理

1.遵循“公平、便利”的原则,合理分配值日任务,制定明确的值日分工表。

2.提醒或促进同学认真做好值日工作,保证宿舍干净、整洁、无异味。

3.配合校、院组织的各项卫生检查。

4.教育舍员自觉爱护宿舍设施,保证宿舍内的公共物品完好,丢失和损坏照价赔偿。

5.发扬宿舍文化,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6.以身作则,提倡文明风气,发扬健康向上的生活作风。

(二)学习生活管理

1.督促舍员按时上课,保证出勤率。

2.督促舍员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保证晚23:00准时熄灯就寝。

3.监督宿舍内出现的违规活动,禁止进行赌博、喝酒等行为的发生。

4.处理与协调好宿舍舍员的关系。

5.为争创优秀文明宿舍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创建优秀宿舍文化,活跃文化生活。

(三)安全管理

1.监督宿舍电器的合理使用,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2.监督舍员不要向宿舍外泼水、乱扔酒瓶、暖瓶等物品。

3.注意宿舍的防火,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具有毒性、腐蚀性、刺激性等危险品。

4.注意宿舍的防盗。外出、熄灯前检查宿舍门窗是否关好。

5.监督舍员不要到校外居住,熄灯前清点宿舍人数,若出现无故缺勤的人员及时通知辅导员。

6.关心舍员的日常生活学习,及时化解宿舍成员及宿舍之间的矛盾,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汇报。

二、考核与奖惩

(一)综合测评中德育加分。舍长是班级学生干部中的一员,在综合考评中按照班委标准加分。

(二)对于表现优秀的宿舍长,在各类先进评选和推优入党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对于未能按规定履行职责,有失职行为的宿舍长,取消综合测评加分并给予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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